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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稱美國人聊色正常!高雄人妻「被弄痛」訊息曝光人夫翻譯後氣炸[新聞雲 ][2021年12月31日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hobos666    時間: 2021-12-31 01:03 PM     標題: 稱美國人聊色正常!高雄人妻「被弄痛」訊息曝光人夫翻譯後氣炸[新聞雲 ][2021年12月31日]

本帖最後由 hobos666 於 2021-12-31 01:03 PM 編輯

高雄一名蕭姓人妻外遇美國籍男子Jesse,多次深夜未歸並傳訊息說下體被弄痛,而這些訊息剛好被蕭女的兒子發現,以手機翻拍後拿給蕭夫看,這才讓案情曝光。事後,蕭女辯稱歐美人聊天開色情玩笑是正常互動、證據無效等,皆被法官不採信。高雄地院16日判決出爐,判蕭女及Jesse應賠償蕭夫2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蕭夫指控,他跟蕭女2003年10月11日結婚,婚後育有1名還未成年的兒子;蕭女自2021年2月開始就經常以同事聚餐等藉口到凌晨才回家,甚至多次直接不回家。




蕭夫表示,兒子4月某日無意間發現蕭女的手機內有蕭女跟Jesse的親密照片、親暱通對話等,立刻借他的手機翻攝再跟他說,這才讓案情曝光,原來妻子多次外宿都是住在Jesse的家中,且Jesse去醫院開刀時,還整晚在醫院照看,氣得他直接提告。


蕭女則辯稱,手機內的對話並非兒子發現,而是丈夫4月底趁她洗澡時偷偷翻攝,還將內容傳給小姑及朋友,並使用Google翻譯後逼迫兒子觀看;她認為,丈夫取得的對話證據已侵害她跟Jesse的隱私權,目的與手段不符合比例原則,已足認構成妨害秘密,所得證據為法所不容,應認無證據能力而予排除適用。



蕭女說,Jesse是美國籍,歐美國家較為開放之民情,相互碰觸臉頰實為禮儀展現,且兩人相識已久,熟識友人間對話略帶情色之玩笑話亦屬正常,朋友間的訊息對話都會較為誇大、背離現實,都是玩笑話而非談情說愛,認為丈夫沒有證據僅以對話去推測外遇,等於箝制配偶的言論自由。另外,Jesse獨自來到異地,她去醫院探訪並無違反常理。




蕭女與Jesse對話除了互訴愛意之外,蕭女曾說「I can't choose one between you two.I need to be a good mom,and also be a good girlfriend for you(我無法在你們之間作選擇,我需要當一個好媽媽,也要當你的好女友)」「After I got up this morning,I feel a little pain in my vagina…and last time.I had the same feeling(早上起床後我感覺到下體有點疼痛,上一次我也有相同的感覺)」,Jesse則說「I'm sorry for making your vagina feel pain.I was only trying to make you feel good.I apologies if hurt you.I'm a good man but not perfect.(我很抱歉讓妳的下體疼痛,我只是想讓妳舒服,如果傷到妳真的很抱歉,我是個好男人,但也並非十全十美)」。


針對蕭女提及隱私權部分,高雄地院表示,隱私權為維護人性尊嚴所不可或缺之憲法價值之一,但在刑事、民事中對於證據的看法略有不同,於刑事訴訟程序中,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追訴權,與被告明顯是不平等地位,不法取得的證據應該嚴格對待,以證據排除法則限制司法權之作為;但在民事訴訟程序,對立的雙方是公平地位,於法院面前為權利之主張與防禦,證據之取得與提出均無不對等情事,較無前述因司法權之強大作用可能造成之弊端,因此證據能力之審查密度,應採較寬鬆態度,非有重大不法情事,否則不應任意以證據能力欠缺為由,為證據排除法則之援用。


法官認為,雖然雙方對於對話、合照的取得方式各有主張,但沒有證據可認定蕭夫用暴力、脅迫等方式得,加上蕭夫沒有長期監控,是一時察看才得知,雖有害蕭女的隱私權等,但侵害行為不算嚴重,衡諸原告基於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暨其所獲證據之訴訟法價值、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等情,應認對話紀錄及照片仍得於本件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。


採信翻攝的對話、照片後,法官表示,蕭女與Jesse以男女朋友互稱,又將對方視為生命中最重要之人、提及私密處疼痛及做愛等情節,依社會一般通念及觀感,實可認定兩人明顯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為的界線,且蕭女以歐美國家開放民情為藉口,可見是牽強卸責之詞,自不足採信,衡量雙方經濟能力後,判蕭女及Jesse應賠償蕭夫2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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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美有那麼開放喔?  台灣的婚姻權、配偶權真的很廉價...

綠光女請放心,只要一直ˇ上訴ˇ

總會遇到恐龍法官的





作者: is8476    時間: 2021-12-31 08:41 PM

美國人聊色是正常沒錯,
但不會直接聊下體被弄痛這種話出來吧
作者: eyyy001    時間: 2022-1-1 01:25 AM

本帖最後由 eyyy001 於 2022-1-1 01:28 AM 編輯

都已經是人妻 還玩CCR


還CC尺到下體很痛



還怪先生給小孩知道?

還好遇到的法官是好法官

有維護被害者權益


如果遇到下面這種孔聾

先讓你敗訴

再告訴你可以再告

讓老實人疲於奔命

外加訴訟費一筆一筆花下去

大概一輩子也無法申冤

孔聾 偷吃 小三 小王 都爽翻惹~~


[生活]震撼!法官不承認「配偶權」存在 人妻對小三求償判敗訴[蘋果新聞網][2021-12-27]

http://www.eyny.com/thread-13289401-1-1.html

[社會][大老婆免驚!法官認配偶權不存 專家曝「告贏小三賠錢」撇步][ET][2021-12-27]

http://www.eyny.com/thread-13289414-1-1.html

[社會][法官不承認配偶權 正宮求償吞敗][中時][2021.12.28]

http://www.eyny.com/thread-13290419-1-1.html


作者: joe36547    時間: 2022-1-2 10:27 AM

我個人覺得既然彼此的婚姻無法維持,那此時就放手讓他飛是最好的方法。
作者: alix9588    時間: 2022-1-2 11:21 AM

本帖最後由 alix9588 於 2022-1-2 11:23 AM 編輯

又是高雄,難道是因為長期在【綠】執政下所以常讓人夫貨人妻戴【綠】帽嗎????
畢竟一堆綠的在上頭,幹盡這等壞事,所以綠蛆們有樣學樣,好的不學(因為乏善可陳),盡學些壞的(罄竹難書阿)......

作者: cg715024    時間: 2022-1-3 03:23 AM

通姦除罪化之後,開始了大通姦時代
婚姻是甚麼?
花錢辦婚禮請雙方家長與親朋好友分享幸福,然後婚禮上的誓言就像政客上任的誓言一樣守不住
那還結婚做甚麼?
作者: a0l0e0x0    時間: 2022-1-3 02:03 PM

反正法院已經認證沒有配偶權了!
所以太太只要再辛苦一點,
再提出上訴,
換個法官搞不好就可以翻盤了!
呵呵~~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2-1-4 11:17 AM

沒事啦,在台灣是無罪的,錢賠一賠就好了。
作者: 垃圾草油    時間: 2022-1-5 03:03 AM

原來歐美人見面一定要弄痛對方
這女的有色心色膽但是沒智慧
作者: maddux4607    時間: 2022-1-7 11:40 PM

人夫聽了一定鐵定是氣炸了
作者: EDDY_M    時間: 2022-5-18 08:31 AM

噗 美國人當然很開放呀
人家只是跟你玩玩 當然無所謂
你找任何一個台灣男人 只是要跟你玩玩 也都會很開放的喔
作者: jchgeorge    時間: 2022-5-18 09:17 AM

通姦除罪化 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791號解釋,宣告刑法239條「通姦罪」違憲,自解釋之日、也就是即日起立即失效。《刑法》239條,因違反《憲法》22條保障之性自主權與《憲法》第23條比例原則,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。另《刑訴》239條但書,因違反《憲法》第7條保障之平等原則,又因《刑法》239條違憲,失所附麗,亦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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