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莉討論區
標題: [玩水球嬉戲卻遭漏電的路燈電擊 腦病變獲國賠1761萬][TVBS][2020-05-25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wen056 時間: 2020-5-25 12:47 PM 標題: [玩水球嬉戲卻遭漏電的路燈電擊 腦病變獲國賠1761萬][TVBS][2020-05-25]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0-5-25 12:49 PM 編輯
22歲的吳姓男子2015年間與友人在新竹縣新豐鄉三元宮旁砸水球嬉戲,卻遭漏電的路燈電擊,經搶救後因「缺氧性腦病變」而腦部受損,不時吃石頭、樹葉,還出現「猛抓生殖器」的退化行為。家屬請求國賠,一二審法院均判決新豐鄉公所須國賠1761萬餘元。案經上訴第三審,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確定。
判決指出,本案發生於2015年10月3日,下午5點多吳男與友人在新豐鄉三元宮旁公園水泥洗手台旁砸水球嬉戲,他站在洗手台旁某路燈前,突然遭電擊倒地不起,失去呼吸心跳,經救治後雖恢復自主心跳,但呈現植物人狀態。經過持續救治後,病情有所回復,但因「缺氧性腦病變」導致認知受損、失語症、軀幹肌力不足、無法獨立行走,還出現「猛抓睪丸」的行為,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照顧,後經法院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。
家屬不滿,原本可以期待兒子順利長大,受其孝順、奉養及傳宗接代,卻因這次事故,導致兒子進了特教班,除了期待落空以外,還要面對兒子在特教班中因無法分辨是否為食物,結果還吃同學的蠟筆、彩色筆、衛生紙、石頭、樹葉、教具等等,也曾出現抬桌椅丟同學、丟飯碗、湯碗等攻擊行為。家屬認為新豐鄉公所沒能妥善保養、維護、防護路燈,才會導致漏電,並造成此次意外,因此提出國賠訴訟,請求賠償2935萬元。
法院審理時,新豐鄉公所拒絕賠償,辯稱已善盡管理義務,是吳男赤腳玩水才會導致漏電,與有過失。一審法院審理後,認為鄉公所因人力不足等因素未定期派人巡視檢查、排除,對於公共設施未妥善維護,顯有過失,判准國賠1761萬餘元。
鄉公所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審理後,認為吳男赤腳在公園遊玩,並未違反公園的功能;另外路燈周圍並未設置警告警告標誌,告知民眾有電線鋼纜垂落或漏電;也沒禁止民眾玩水、赤腳,因此鄉公所確實仍有過失。高院重新計算損害,認定吳男受有2180萬元損害,但因吳男未上訴,高院因此仍判准國賠1761萬餘元。全案再上訴第三審,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確定。
[attach]131892697[/attach]
[attach]131892698[/attach]
[attach]131892699[/attach]
[attach]131892700[/attach]
[attach]131892701[/attach]
[attach]131892702[/attach]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我想以後所有的公園的電線桿旁都必須出現很多禁止標示,比如"禁止玩水球"、"禁止玩水槍"、"禁止放風箏"、"禁止攀爬"、"禁止拿長竹竿"......等,以免再有國賠事件......
作者: 西瓜汁小梅 時間: 2020-5-25 01:25 PM
雖然獲賠1761萬餘元.....不過,這人和家人也將活的很辛苦...
作者: jackalpni 時間: 2020-5-25 02:25 PM
每次國家的問題 公務人員的過錯
都是是全民買單 浪費了納稅人辛苦血汗錢
作者: maddux4607 時間: 2020-5-25 07:46 PM
這判決一出未來可能造成連鎖效應
作者: zogol 時間: 2020-5-25 11:04 PM
沒辦法,台灣公共工程的品質就這樣而已ZZZ
作者: s0931877123 時間: 2020-5-25 11:21 PM
雖然這個人算自作孽..
不過台灣這麼容易淹水=
假如都會漏電的話..那每逢颱風或是豪大雨過後淹水不就要電幾個來祭天?...
作者: hobos666 時間: 2020-5-25 11:21 PM
本來只是砸水球,結果變成這樣,這種痛只有靠時間來撫平
若是照顧者,我真的比當事人崩潰
作者: hobos666 時間: 2020-5-25 11:22 PM
zogol 發表於 2020-5-25 11:04 PM
沒辦法,台灣公共工程的品質就這樣而已ZZZ
傳宗接代⋯⋯多少錢都是沒用了!
為了1731萬我願意吃蠟筆抓蛋蛋
作者: hobos666 時間: 2020-5-25 11:23 PM
jackalpni 發表於 2020-5-25 02:25 PM
每次國家的問題 公務人員的過錯
都是是全民買單 浪費了納稅人辛苦血汗錢
公廟8+9不同凡響
看新聞說高雄民進黨立委韓賜村闖紅燈撞死人都沒賠那麼多
這如果在高雄,一定又有話要說
作者: hobos666 時間: 2020-5-25 11:25 PM
maddux4607 發表於 2020-5-25 07:46 PM
這判決一出未來可能造成連鎖效應
扁:我的手抖得很厲害 可不可以申請國賠?
頓時間發現了一條發家致富的道路
作者: 查理斯多德 時間: 2020-5-26 10:29 AM
看一遍或許覺得太扯 但在思考一下便會發現
~萬一遇到下雨天哪??~
試想 漏電是事實吧..幾個水球就電殘一個人
要是發生在白天人多且還是下雨狀況下
那會有多少人受傷
作者: quit0936 時間: 2020-5-26 10:45 PM
對於赤腳玩水球 自負2成
踩到玻璃碎石受傷就算了
電線本來就不應該漏電的情況 卻要怪人不穿鞋玩水
總覺得這責任歸屬不應該
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(http://www88.eyny.com/) |
Powered by Discuz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