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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又傳校園性侵!法律系女大生沉痛發文控學弟] [自由時報] [2016-10-09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a03427 時間: 2016-10-11 07:39 PM 標題: [又傳校園性侵!法律系女大生沉痛發文控學弟] [自由時報] [2016-10-09]
本帖最後由 a03427 於 2016-10-11 10:33 PM 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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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大心理系性侵案引發的風波未息,近日又有某北部國立大學發生情節類似的案件,該校法律系一名女學生透過臉書控訴,自己在今年3月與一名學弟一起抽大麻,在半昏迷狀態下遭對方性侵得逞,事後向校方舉報,事件卻在網路上傳開,輿論壓力讓她罹患重度憂鬱症,她希望攻擊的她的人了解,「在這樣的事情裡謾罵,是很殘忍的事情。」
曾參與反課綱運動的學生游騰傑,昨晚在個人臉書替被害女生發文,被害人並有在留言中現身,認證文章內容為真。該篇發文指出,被害女生今年3月與兩名學弟去吃消夜,其中一人曾帶她抽過第一次大麻,吃完消夜後又約她一起抽大麻,信任這名學弟的她答應了,就在宿舍樓下接過對方遞的大麻菸一起吸食。
過了一會兒,學弟就向被害人要求發生性關係,但被害人表示自己是處女,因為在與男友嘗試性愛的過程中很恐懼,學弟再要求去她家並且「保證不對妳做出侵入性的事」,但還是趁著被害人昏迷之際強制性交得逞。事發後,被害人很冷靜的將事情告訴朋友與男友,通報校方啟動性平機制,卻讓事情傳了開來。
消息傳開後,學校的匿名討論板、Dcard都出現討論,許多網友奚落被害人「事後後悔、仙人跳、酒後亂性、婊子」,她因此得了重度憂鬱症,自殺過一次,路上昏倒過兩次,住院一次,因為厭食症一個月掉了7公斤,直到8月才慢慢停藥、讓生活恢復正常。而在此同時,加害的學弟也過著正常的生活,並且四處宣揚一個對己有利的故事版本。
被害人強調,「我知道我不是一個『標準』的受害者,我現在看起來健康又快樂,我甚至抽了大麻,我夜歸,我與男性友人談論性,我沒有大聲說不,沒有積極反抗…我是確實感受到了,身為一個『非主流受害者』要承受更大的壓力,是朋友與我分享了相關的受害文章,我才能至少不要對自己『被性侵』感到懷疑。最後,我希望,他能為這件事情負責,並且想告訴曾經相信他的說詞,而攻擊我的人…在這樣的事情裡謾罵,是很殘忍的事情。」
☆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,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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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法律系學生知法犯法當然是該死,但男方趁機性侵更該死,男方個人覺得是李宗瑞那型的(善說甜言蜜語),女方有男友還單獨跟男生出去呼大麻,還載他回家事後又載他回去(看女大生的發文),女生劈腿現象很明顯,男的也太卑鄙(聽說是慣犯),事後男方還四處炫耀對自己有利的說法(真他xx),而女方則休學了。
女大生全文有興趣可自己看~~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850982
作者: maxf1 時間: 2016-10-11 08:19 PM
都約抽大麻了 我想關係因該不錯吧 而且法律讀到頭殼厚 不知道大麻不合法嗎
作者: xnuuk3dp 時間: 2016-10-11 08:21 PM
既然是唸法律的,如果犯罪事實確定,就直接循法律途徑解決
作者: 朋黨如豬狗 時間: 2016-10-11 08:24 PM
咦?
沉痛發文控學弟?
控?
不對吧?
不是要發文道歉嗎?欠公審是不是啊?
作者: right 時間: 2016-10-11 09:07 PM
自願吸毒者死,結束,早點自殺省的社會還要花資源幫你勒戒
話說有大麻不跟男友吸,卻選擇跟學弟吸,一定是價錢喬不好事後翻臉
作者: kurtangle 時間: 2016-10-11 09:57 PM
在那發文控學弟之前~有問題為何不先選擇報警?~
是因為不想鬧大?~還是有其他隱情勒?~
一件事情當然都會有評論者~
評論者不一定是站在你這邊的~
而且在場的又只有你們兩個~當然雙方都會對自己的說法朝有利的說~
所以請就法律途徑去解決~而不是發文來控對方~
作者: csvsc2a32 時間: 2016-10-11 09:59 PM
學法律的還吸大麻 還真是知法犯法
作者: pc76889314 時間: 2016-10-11 11:51 PM
雖然吸大麻不好,但一碼歸一碼。
只是我好奇的是她有沒有蒐證?如果唸法律系只知道理論學說實務見解,出了事不懂得蒐證,難道刑事訴訟法都白讀了嗎,如果有蒐證,那性平會跟刑事程序可以並行,畢竟妨害性自主罪章全部都是非告訴乃論,就算她不提出告訴,在提報性平會的同時事實上就已經將事情讓部分機關知情了,不管處理的怎麼樣,最後都還是得走上法院,讓兩個程序並行比較不會讓未來的路走得更久。
作者: dkdsl 時間: 2016-10-12 12:19 AM
吸毒就吸毒~吸大麻?為自己的行為合法化嗎?
其實這社會還是要加強防毒宣傳~
看看很多漂亮的女生就是吸大麻~然後升級吸迷幻藥、安非他命~海若茵~
沒錢就用身體出來賣~
而那個學弟應該就是標準的毒蟲,因為毒蟲都是用毒品引誘女生出賣肉體~
作者: keoror077 時間: 2016-10-12 12:52 AM
先是吸大麻後性侵,我真不知道該同情還是看看就好
看來案件並不單純,還是交給李組長吧
作者: meko65880221 時間: 2016-10-12 02:40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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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017706 時間: 2016-10-12 03:48 AM
都自願跟人出去吃東西抽大麻了
說自己多清白我也不太相信了
作者: 阿拉丁 時間: 2016-10-12 04:21 AM
學弟吸了大麻還硬得起來!?
我以為跟喝醉一樣會軟趴趴的。
又長知識了。
作者: babyface_chz 時間: 2016-10-12 05:08 AM
社會輿論的壓力
讓人有很大的精神傷害
但是若是自己都很清楚這樣做是不對的
自己陷入
為何要怪別人
既然要講
法律系的學生應該非常清楚法律問題如何解決
也更有資源查詢
為何只是向學校報備
而不是向警方報案
這事情的來龍去脈
可能只有當事者才能說清
作者: z88188 時間: 2016-10-12 06:32 AM
愛吸毒的後果.這只是其中之一.被害者因吸毒而受害.除了要抓加害者.吸毒者也要檢討.
作者: justice 時間: 2016-10-12 07:07 AM
在台灣吸食大麻是犯法的..這案子 還是大學法律系學生..
大概是因為台灣法律輕 所以就這樣 事情只能夠交給相關警察 檢方去處理!!
作者: 白蓮梵天 時間: 2016-10-12 08:24 AM
書讀那麼多有什麼屁用
知法犯法
這就是國家的未來希望嗎
作者: tt5544 時間: 2016-10-12 08:31 AM
自找的,本身行為不檢點,才讓別人有機可趁,還取暖真丟人
作者: nrincj741 時間: 2016-10-12 09:09 AM
性侵本來就不對,就報警抓他啊,女生的問題更大,就好比颱風天到海邊觀浪被浪捲走了,抱怨警消救援來的太慢,自找的怪誰啊,大學生還不曉得毒與性分不開嗎?
作者: venusman1007 時間: 2016-10-12 09:30 AM
法律系不知道抽大麻是違法的嗎?
這自己也有責任!!!
作者: win2by2 時間: 2016-10-12 09:40 AM
性、毒、賭
不分家
沒堅定自己的心
出了事
作者: ctp0836449 時間: 2016-10-12 09:47 AM
為什麼要吸毒將自己置於險境之中
作者: leehung86 時間: 2016-10-12 10:17 AM
本帖最後由 leehung86 於 2016-10-12 10:31 AM 編輯
男人就是狼,別想著人家似乎人很好,應該沒問題,送上門沒警戒的鮮肉,單獨相處,而且進行的是違法的吸食大麻的行為,學弟人很好,所以不會有問題,這大前提就錯了吧!會邀人哈草的人是好人?又不是抽煙,抽煙好歹不會讓人樂茫茫或無力,念法律的人,有些基本判斷力好嗎?雖說現今ㄧ堆念法律的似乎都不是好人就對了。
作者: easachang 時間: 2016-10-12 10:19 AM
讀法律的還無法認清學弟的企圖心還吸毒
這是篇甚麼文章
作者: vino2blue 時間: 2016-10-12 10:27 AM
說真的 我比較偏袒女生這邊
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大麻是犯法的 但是我也相信很多人都會有想試試的心態
女生可能就是在想嘗試的心態下吸食了 不懂得拒絕或許有錯 但至少不是傷害他人
男生的部分 不但提供大麻供人吸食 還做出性侵行為 這樣比較起來 男生是不是罪更大
作者: jacky0606 時間: 2016-10-12 10:40 AM
是不甘我的事情啦...
不過...
都約抽麻了... 很難不讓人聯想你很隨便... 所以...
作者: jeff78 時間: 2016-10-12 10:54 AM
這跟撿屍的效果是一樣的呀,跟人抽大麻就要有心理準備呀
作者: taisgigi 時間: 2016-10-12 11:42 AM
"一起抽大麻,在半昏迷狀態下遭對方性侵得逞"
抽大麻......
學弟也說他昏昏沉沉的那不就無解了
自己如果不懂得保護自己
事後再多的呼呼討拍也無濟於事
作者: 16885 時間: 2016-10-12 01:25 PM
法律系的學生把抽大麻當成社交活動?
這有可能是台灣未來的法官跟檢察官耶?
難怪台灣的法院變成現在這樣~~
作者: maersk666 時間: 2016-10-12 01:31 PM
輔大怎麼變的那麼亂啦!!吸大痲又性侵,這學校到底有沒有在教育學生啦!!
作者: moonksvcs 時間: 2016-10-12 01:38 PM
帶風向的假新聞吧,把前件的女生打成不自愛的形象 八成是那群心裡變態系的跑出來發文的
作者: lemkcyo 時間: 2016-10-12 01:47 PM
@@ 是這什麼?
今年3月與一名學弟一起抽大麻 ~~一開始就有問題!
作者: gogosp 時間: 2016-10-12 02:09 PM
又傳校園性侵!法律系女大生沉痛發文控學弟,我個人覺得女學生自己不自愛,和學弟一起做壞事還是念法律系的更不應該!
作者: a9884291 時間: 2016-10-12 02:27 PM
交給警察調查了
感覺裡面文章太多
不過要是真的是性侵
現在一堆發言讓人心寒
未審先判
作者: danny0714 時間: 2016-10-12 02:29 PM
所以呢?
當然對方強制開苞是不應該
但是你跟他跑去吸大麻是不是讓對方想歪?
作者: no1joe 時間: 2016-10-12 02:45 PM
抽大麻,被性侵只是剛好而已。又不是殺人放火。
作者: ji394u06 時間: 2016-10-12 03:21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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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anwithdeath 時間: 2016-10-12 03:32 PM
這就是吸毒承擔的後果,甘願做歡喜受
作者: AX145881 時間: 2016-10-12 04:1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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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harles5238 時間: 2016-10-12 04:13 PM
就直接告一告得快
免得節外生枝
作者: zz123484 時間: 2016-10-12 08:03 PM
女的自甘墮落
被怎樣了才在
阿斯巴拉應該事後
求償價錢喬不攏吧
作者: tcdyl 時間: 2016-10-12 08:19 PM
一起抽大麻,最後被性侵…
真不知現在大學生在幹做什麼!
作者: richgod 時間: 2016-10-12 08:27 PM
有男友還自願單獨跟男生出去,然後再吸大麻,這種怎麼看都很像是自願的吧!還是說國立大學法律系的學生認為吸大麻可以保持頭腦清醒,或者長得太抱歉單獨跟男生出去不會有危險!
作者: jh389 時間: 2016-10-12 08:37 PM
一起抽大麻? 我說你們沒有點交情應該不會幹這種事吧 有這種質疑也很正常
作者: Kesan1988 時間: 2016-10-12 08:59 PM
怎麼說.....是她給了對方一次又一次機會,抽大麻精神一定恍惚,該學弟之前就已經精蟲衝腦道直接說要XX,怎可能還會相信他咧.....不懂
也不能怪很多網友反批當事人,因為有例子是女方事後反悔或者是嫁禍給男方[實際上是偷吃別人還中獎]
這樣單一方面的說詞實在很難讓人相信~只能說這是一個很狠的教訓
作者: fuckeyen 時間: 2016-10-12 09:40 PM
好歹也已經是大學生了,有點警覺不行嗎?
作者: bbs0616 時間: 2016-10-12 09:53 PM
自己墮落抽大麻現在反告對方前先想想自己的行為
是不是也要負法律責任
作者: kissvonne 時間: 2016-10-12 10:01 PM
知法犯法就是指這種人,應該嗎
作者: afei0001 時間: 2016-10-12 10:22 PM
沒想到現在女學生這麼開放是傻還是天真,學弟找學姐抽大麻想做(說這麼明白)。
一起抽過一次大麻的學弟,學姐沒有任何警覺都不怕恐怖學弟。不看新聞過著安逸的生活。
免錢的最貴送學弟上路(被關)才是最重要的。
作者: jacky9183 時間: 2016-10-12 10:39 PM
以前這種事情在大學校園內好像沒有這麼嚴重
比較多是你情我願的一夜情
作者: andersonfly 時間: 2016-10-13 12:12 AM
一起抽大麻???那個國立大學的法律系啊....講出來嘛....國立有法律系的不多啊.....
作者: a03427 時間: 2016-10-13 12:19 AM
andersonfly 發表於 2016-10-13 12:12 AM
一起抽大麻???那個國立大學的法律系啊....講出來嘛....國立有法律系的不多啊..... ...
提示:三峽的國立大學~~~~~
作者: rance0103 時間: 2016-10-13 02:42 PM
她告訴我們 台灣恐龍法官的來源 請正式消滅它
至於她本人 俺還真的一點同情心都沒 這完全是她自找的
讓我們一起複訟"愛呼大麻 出事死好"
作者: ap912099 時間: 2016-10-13 02:48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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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eoo88556 時間: 2016-10-13 02:51 PM
我雖然非常不認同那些恣意謾罵的網路路人
但我也不覺得這女學生有什麼可憐的...
自己不就是法律系的嗎?
若真的是被性侵
就應該趕快蒐證上法院解決不是嗎?
這樣在網路上討公道發文取暖算什麼?
鄉民的認同與否難道對澄清事實有幫助嗎?
作者: ford3711 時間: 2016-10-13 03:00 PM
與一名學弟一起抽大麻
不知道大麻是毒品嗎?
無法對這種人產生同情
作者: nutter555 時間: 2016-10-13 03:07 PM
這是打自己臉吧
還法律系勒
難怪台灣的法律像垃圾一樣沒什麼用
作者: fway840012000 時間: 2016-10-13 03:10 PM
其實女生自己也不潔身自愛...
有男朋友還跟男性友人在外面,在外面也就算了還一起乎大麻
犯不犯法先不討論,明知道乎毒品會精神恍惚,很容易發生危險,自己也不避險...
何況一開始,男方的舉動明顯對女生有意圖,怎麼可能什麼都沒感覺?!
所以就網友所說的,其實這個事情一開始就有問題...
至於對錯,我想每個人的角度都不同,無法去評論,但真的覺得如果女生要去告對方,就走法律途徑吧~ 或許可以爭取一些權益...
作者: Andrew_C 時間: 2016-10-14 12:27 PM
這類的新聞看得一頭霧水,被害人為何不直接報警,反而是求助網路的支援,真得很難理解這樣的邏輯?
作者: rocjohbby 時間: 2016-10-14 12:46 PM
讀法律還相約抽大麻
我想這女的應該是自找的吧?
說的自己還像很委屈
作者: 月帝 時間: 2016-10-14 12:57 PM
種種的不正常...卻希望關注的焦點是...女性被性侵?
男女交往本就多有 曖昧 跟 複雜 自己不夠檢點...當然是因素之一
而男方...我想也沒啥好說的...蓄意肇事 應該無誤
預防之道..本就是女方自己要多所留意..事後懊悔..哭泣..都彌補不了你的傷害
就像 錢財 擺在馬路上...怪拿走的人居心不良
這不是個 良善的世界...上帝的世界..依然是個發展中的夢想
作者: 乂遺忘乂 時間: 2016-10-14 01:05 PM
這女的本身也有問題
會被大家罵也很正常
因為一般人不會去碰毒
另外
如果真的很愛男友
不會單獨跟男生出去
還吸毒
最後被性侵
作者: altairng 時間: 2016-10-14 01:05 PM
其實看了有點無言,男的犯了無可原諒的錯,可是受害者卻只要求他道歉就打算和解,沒把性侵看成嚴重犯罪事件,並不打算報警,這就給于旁人一種受害者根本就不重視這件事情的感覺。
后來發現輿論壓力遠比想象來得嚴重,加上那種自己被害被迫承受一切,而加害者卻毫無犯罪感,日子過得逍遙快活,才意識到自己必須對當初那種不夠重視的行為負責,也算沒白過。
作者: 隨風飄舞 時間: 2016-10-14 01:51 PM
感覺有些同情,又有些不同情。對被性侵感到同情,但是吸大麻感覺不同情~
作者: H81877818 時間: 2016-10-14 05:22 PM
好可怕
女生要保護好自己選擇對的人在身邊
作者: ronploew 時間: 2016-10-14 07:19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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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YJJJ 時間: 2016-10-14 07:23 PM
都是毒品的錯,害了很多本來很好的人
作者: asdf123lk 時間: 2016-10-14 07:26 PM
......,假如這是真的,知法犯法的代表,還發文,不知心態如何,我的感想是欠被人罵。
作者: 乂任任 時間: 2016-10-14 07:26 PM
第一吸毒本身就有錯了!!不過那男的如果真的是性侵也太XX了吧!!根本XX壓~~~
作者: MS1174671 時間: 2016-10-14 07:50 PM
嘴巴抽大麻.小穴抽大屌.
作者: terry1928 時間: 2016-10-14 07:52 PM
感覺自己都不注意安全了
感覺充滿矛盾
作者: clamp0330 時間: 2016-10-14 07:54 PM
這件事再再提醒女性要自保,很多時候必須自己勇於逃離誘惑或陷阱,否則發生性侵後,爆發後還往往得面對大眾的壓力等…(難怪很多受害人常常不敢報案,一旦報案,很奇怪就會眾所皆知,搞得好像全世界都知道)。也希望大家能多點同理心,而不是在背後再放說一些對受害人的話,卻又造成第二次以上的傷害。
作者: 天地龍皇 時間: 2016-10-14 07:57 PM
我也覺得像是事後後悔型的…就被人弄上床,醒來之後才想到自己有男友或者道德上的其他東西
要就當下去報警,驗傷
事後才在臉書靠腰…呵呵
作者: zeroyes0972 時間: 2016-10-14 08:06 PM
這世界也太多這種混亂的情形了
不要亂來做壞事最實在
作者: 銀翼神龍 時間: 2016-10-14 09:26 PM
知法犯法~難怪現在這個國家的法律會亂成一團
作者: gac002 時間: 2016-10-14 09:36 PM
本帖最後由 gac002 於 2016-10-14 09:37 PM 編輯
3P一起抽大麻 一起中出 然後結婚 美滿的人生ending
作者: ga033661 時間: 2016-10-14 09:40 PM
法律系還不知道抽大麻是犯法的
八成想跟學弟一起入監
作者: jack0810chung 時間: 2016-10-14 09:43 PM
法律是白學了
沒有証據就是各說各話了
作者: sendman 時間: 2016-10-14 09:44 PM
法律系"與一名學弟一起抽大麻"????還有臉發文,是要笑死人嗎
作者: ironkevin 時間: 2016-10-14 09:57 PM
真要解決問題,應該是報警,而不是在臉書發文,
網路上辦不了正事的
作者: boygod00 時間: 2016-10-14 10:01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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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tupidest_x 時間: 2016-10-14 10:03 PM
以前是藉酒壯膽,現在都是吸毒亂搞,學弟你贏了!
作者: number0306 時間: 2016-10-14 10:06 PM
其實最大的問題是吸食大麻的法律系學生
畢業後可能會當個律師 甚至有可能考上法官
這才是社會的最大不定時炸彈
作者: zmcevexp 時間: 2016-10-14 10:07 PM
這社會還真亂阿...還傳....
是就是不是就不是..搞哪招...炒新聞阿
作者: 愛愛小精靈 時間: 2016-10-14 10:12 PM
首先重點是妳讀法律系的這根本就是知法犯法了
第二點讀法律系的難道不知道一些
有關會遭到性侵的防治法嗎?
但男生也是很不對趁人不為
這些年法律書都讀到哪裡去了?
將來有可能當未來法官的人
有男友應該是跟男友玩
怎會跟學弟玩?應該是學弟比較會說話哦
正男友可能不會說甜言蜜語哦
雖然說在性方面女性會比較佔優勢
但也應該要先報警吧怎會先PO呢奇怪
雖然自己吸毒這件事也是跑不掉的說
既然要控告那就應該要報警才對
最後應該也會兩敗俱傷吧
男生會比較重罪但女生吸毒也是有罪
作者: vvikimo 時間: 2016-10-14 11:44 PM
直接循法律途徑解決,
不要姑息,
輔大處理性侵事件已經成為最壞的範例,
不要相信校方與師長的鬼話。
作者: e5581345 時間: 2016-10-14 11:51 PM
為什麼要抽大麻呢?感覺有點討拍拍感覺!
作者: friend8787 時間: 2016-10-15 03:55 AM
都是讀法律系的了,還吸大麻真的是....
作者: s19840315s 時間: 2016-10-15 06:54 AM
知法犯法 被性侵怨不得人
另外 有做好留下前科的心理準備了嗎?
作者: sk890205 時間: 2016-10-15 07:53 AM
一起抽大麻
我看他是有幻想吧
吸毒說的話 真假難分阿
作者: haruwoosaa 時間: 2016-10-15 08:09 AM
身為法律系的學生
最算被性侵好了
事後蒐證應該也會吧
不去醫院驗傷蒐集證據
沒有證據出來怎麼說
雖然抽大麻有錯
但跟被性侵是兩件不同的事
所以不能混為一談
作者: powen9229 時間: 2016-10-15 08:13 AM
是報導誤導嗎?不然這女的問題還真大,自己有男友,還跟別人一起呼大麻就算了,還讓對方到牠家,這......是我這個6年級想法太老扣扣嗎=.=
作者: j19890224 時間: 2016-10-15 09:29 AM
難到不知道吸毒是不對的嗎 女生還不會自己保護自己
出事了還要別人來同情嗎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
當然 那男的不是什麼好東西 可你也自願選擇和他當朋友?!
作者: DreamNote8854 時間: 2016-10-15 10:12 AM
這個社會對角色塑造挺有一套,只要你不是純粹的、該扮演(別人認為)的角色,就準備被社會剃除
台灣社會看來已經日本化了,不過是壞的方面
作者: a2736395 時間: 2016-10-15 11:07 AM
正常的人會去抽大麻嗎?他法律系的不知道大麻在台灣是管制品?那他犯了法後還說被人性侵,靠!我説真的拉毒蟲有些就是靠吸毒high起來後再互相尾交,他是不是這樣誰知道?也有的女生在互幹完後發現男方太小根,她老娘不爽去提告性侵的,自己亂搞也至少自己承擔,這種事情還講出來,還要不要臉我就不知道了
作者: a3387656 時間: 2016-10-15 11:11 AM
當初就不該吸毒了
而且自己有男友但還是跟其他男性友人出去
這看起來就很有問題了
作者: qweasd888 時間: 2016-10-15 11:26 AM
大麻,性侵,在作一些逾越自身安全的事之前,就要想好後果
作者: cc890614 時間: 2016-10-15 11:32 AM
一個巴掌拍不響啦!!自己要出去給人幹的還在那邊控告什麼東西!!而且還吸大麻,那不是自己活該嗎
作者: hk91f08 時間: 2016-10-15 11:36 AM
"一起抽大麻"這是重點阿~吸完毒接下來會做啥好像很明顯耶~
作者: tsai963 時間: 2016-10-15 11:37 AM
現在性這麼開放!!界線要畫得更清楚些,不然真的會造成誤會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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